总之,它是同天人,均彼我[9]的一种境界。
但既然是命,当然是说明天人之际的问题,与人的生命直接有关,它意味着人生的真正归宿。自然既是道之本然,又是生长发育万物的秩序和目的。
但这个真实为其德乃真之真,是德性之真,所以仍不脱离道德。这从中西的语言文字的区别也能看得出来。所谓自然,既是自然的,又是超越的,既是有物,又是无物,既是有象,又是无象,既是有为,又是无为,一句话,既是本体,又是功能、作用。复命当然是复其自然之命,自然之命即是无命之命,这个命字虽由天命而来,却不是原来的意思,其意义已发生了根本变化。从心理学讲,婴儿尚处在本能状态,没有自我意识,更没有认识发生。
这才是老子哲学的主题所在。由此可见,道的境界既是真理境界,又是道德境界。人的生命又是以个体化为特征的,意志自由之成为境界,就在于它打通了内外与天人的界限,因而是自由的,又是自然的。
如何解决呢?庄子提出莫若以明。就其客观性而言,道又称之为天。只有经过明觉功夫,才能使心灵之光焕发出来,照明一切,虚室生白,吉祥止止[26],从而破除一切成心,照察一切是非。凡对象认识都是与语言相联系的,是通过语言来表达的,因此,庄子对语言也进行了批判。
自然界的物化,对人而言有某种无法改变的必然性,对于这种必然性,人虽然可以认识,但是并不能由此而产生正确的态度。这种无目的的目的性追求,是庄子哲学中最有特色最有价值的部分。
所谓逍遥或自由,是就人而言的,就主体而言的,离开人的心灵意志,便无所谓逍遥不逍遥,无所谓自由不自由。自由境界就是道的境界,心与道是合一的。它超越了主客对立,超越了有限自我,因而能够逍遥于无何有之乡、无穷之野、无为之其,而与天地精神往来。这里自由与快乐是完全统一的。
大鹏虽然能够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,从北海飞至南海,但它也是有待的,并不能游无穷,在这一点上它同来往于树枝之间的小鸟都是一样的。为了实现心灵的超越,进入自由境界,庄子提出众所周知的两种方法,一是心斋,一是坐忘。真知是不知之知,是一种呈现、显现,不是什么对象认识,它超越了一切相对的知识,只是道的本真状态,也是心灵存在的本真状态。他认为,只有超伦理的性命之情才是符合自由精神的。
生命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心灵境界,有了自由境界,便能打破贵贱之分、君子小人之别,从而树立人格的独立与自由,即所谓相忘乎道术。这样的心灵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心灵,光明的心灵。
它是客观必然性对人的关系,是与人的生命存在有关的,因而被称之为命。凡是主客相对意义上的认知心都没有自己的独立性,更不可能有自由。
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 我想有两个原因。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,则莫若以明。在先秦,在整个中国哲学史上,没有哪一个思想家具有庄子这样深沉的忧患意识,也没有哪一个思想家具有庄子这样深刻的批判精神,更没有哪一个思想家像庄子这样对自由充满渴望。以物观之,自贵而相贱[53],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。自然之道固然是本源性的存在范畴,同时也是功能范畴,其特点是开放的、无限的、光明的,而且是活动的。在这一点上,儒、道亦有相同之处。
因此,性命之命仍然是讲天人合一的,是讲自由与自然的统一的。这个志,应当是自由意志,这个乐,则是与自由意志相关的精神快乐。
当心灵意志同于初(初即道)之时,便是自由境界实现之时。另方面又主张回归自然,安之若命、无为自化。
[45] 形体不能逃离自然界的物质变化(即物化),但心灵却有自主性、独立性,不能随之而变化。心灵只有经过自我体验、自我直觉而实现了自我超越,道才能呈现出来。
因为他所说的心有不同层次。他所反对的是人为的嗜欲以及功利机巧之心。庄子是主张神形合一的,但他又认为,人的形体生命是有变化的,人的心灵境界则具有永久价值,可以不死。能超越是非,就能和之以是非[27],使是非各处其位,各行其道,而不是是其所非,非其所是,有此无彼,有彼无此。
三、自由与自然 现在,我们进一步讨论自由与自然的关系问题。哀莫大于心死同人相忘乎道术一样,是庄子哲学中最重要的命题。
由于这种自由主要限于心灵或精神领域,而不是现实的社会自由,因而被称之为境界。虚与大正是对自由境界亦即道的形容。
因此,大道不称,大辩不言[23]。大通者自由通行之谓,畅通无阻,故又称之为大通。
心灵的活动是受真君支配的,心灵的境界是由真君实现的。具有自由境界的人,便能超生死、齐生死。有些人虽然活着,但心已经死了,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。境界的高低取决于心灵的自主性,不取决于外在的任何东西,更不受任何礼俗的限制。
庄子的心灵境界就是建立在这个区分之上的。轩冕是统治者的象征,这本不是性命之所固有,而是从外面偶然得来的,如果以此为乐,那就是丧己于物,失性于俗。
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,德之至也。真君就在六骸(形体)之内,不在其外。
他认为,自由出于天性,但只能在心灵境界中存在,至于现实中能不能实现,那是另一个问题。坐忘的要害在于去知,这同无知而知也是完全一致的。